獨眼貓

獨眼貓

作者
李泉溪,周旭江,賴越山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根據1967年7月6日《經濟日報》報導,台聯影業的賴國材日前到香港,將多部台語片的拷貝賣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和越南,其中包含《獨眼貓》。這些台語片將在香港加配成國語。

詳細資料

主要名稱
獨眼貓
其他名稱
翻譯名稱: 

To̍k-gán-niau

典藏者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內容描述

※根據1967年7月6日《經濟日報》報導,台聯影業的賴國材日前到香港,將多部台語片的拷貝賣到新加坡、馬來西亞和越南,其中包含《獨眼貓》。這些台語片將在香港加配成國語。

【首輪上映紀錄】(資料來源:聯合報、民聲日報)
大光明:1967/4/14-1967/4/17
大觀:1967/4/14-1967/4/17
建國(原三重戲院):1967/4/14-1967/4/17
台中樂舞台戲院:1967/2/23-1967/2/27(※民聲日報)

【劇情大綱】

沈香梅過往的情人李耀光突然現身家中,過去兩人因沈父的阻隔而分離,如今憑藉黑道事業成功的李耀光,趁著香梅夫婿林柏泰不在家,企圖求愛卻遭堅貞的香梅拒絕。李耀光強迫香梅得逞後,偕同守在門外的手下離去。受辱的香梅從房裡走出,發現李耀光遺留在地上的項鍊,羞辱萬分地坐在桌前書寫遺書。搭乘火車返家的林柏泰,一進家門卻見妻子自縊,無法接受地痛哭失聲。

林柏泰與沈香梅的女兒林靜文原本打算畢業後帶男朋友李培生回家與父母見面,不料卻收到父親的電報,告知家中遭逢鉅變。

林柏泰帶著妻子遺書前往李耀光的公司討公道,卻慘遭苦打。當晚,林柏泰在自宅遭數名蒙面男子殺害。

帶著沉重心情返家的靜文,沒想到父親早已身中多刀慘死,手中緊握著一條項鍊。靜文到茶館想打聽父母身亡的真相,卻毫無所穫。

李耀光與同居人美虹親熱時,女兒麗萍任性地跟父親討零用錢。此時李耀光兒子返家,原來是培生。為了安慰靜文失怙失恃之痛,培生至靜文家中並答應為她報仇。晚上,培生與家人用餐時提及靜文的父母被殺害,李耀光聞言大驚。隨後下令手下滅口,以絕後患。

一群蒙面男子在夜間闖入林家,靜文驚慌逃離,但左眼還是遭到刺傷,混亂中靜文扯下一名男子面紗,男子臉上有刀疤。此時,一老伯提槍出現,蒙面人落荒而逃。老伯將靜文帶回山中醫治,並決定傳授她武功去復仇除害。年復一年,靜文在老伯和孫女金珠的調教下武藝日益增進。培生也常至佈滿蜘蛛網的林家想念突然失去蹤跡的靜文。

三年後,靜文武功學成,依師父建議女扮男裝,化名為林鵬,回鄉復仇。在茶館,靜文嶄露一身非凡武藝,受李耀光賞識招攬並收留她住在家中。麗萍心儀於林鵬,而培生懷疑林鵬實為靜文。

在李耀光公司上班的靜文,發現當年企圖殺害她的刀疤男竟出現在公司。接連數日,戴著貓頭面具的「獨眼貓」,以武藝高強的身手,嚇得李耀光的手下們心驚膽顫。接獲靜文的消息,老伯命金珠攜帶特種武器下山協助靜文復仇。

一日,靜文察覺李耀光身上的項鍊與父親死前手中的項鍊雷同,遂偷聽李耀光與同居人的談話,得知兩條項鍊是李家傳家之寶,其中一條因母親沈香梅而弄丟。靜文又從刀疤男口中,探得李耀光是殺害父母的仇人。

靜文扮回女裝與培生相見,培生一心想幫忙復仇,反讓靜文無法袒露其父即為幕後兇手。靜文回到家裡憶起過往,仍無法放棄心中之恨,在父母墳前立誓復仇。靜文偕同金珠裝扮成獨眼貓,帶著特種武器闖入李耀光家中,將一幫手下打得落荒而逃。

見到李耀光,靜文摘下面具坦承自己就是林靜文,準備替父母報仇,豈知下手前靜文再度猶豫,要求李父下跪道歉便饒過他,沒想到培生現身,欲代替李父賠罪,靜文不願接受卻也沒辦法無視於兩人的感情。面對這兩難的情況,靜文和培生決定自殺。見此,李耀光拔槍自盡,為自己犯下的罪過道歉,也終結一切的恩怨,讓這對情侶幸福相守。

物件類別
電影
其他內容描述
色彩: 

黑白

類型: 

長片

類型: 

劇情片

語文: 

台語

主題: 

文藝

主題: 

動作

尺寸: 

35mm

作者
導演: 
李泉溪
編劇: 
周旭江
編劇: 
賴越山
創建時間
出品時間: 
1967
首映時間: 
1967.2.23
創建地點
出品地點: 
台灣
貢獻者
演員: 
柳青[飾 林靜文]
演員: 
陳揚[飾 李培生]
演員: 
吳炳南[飾 李耀光]
演員: 
鄭小芬[飾 李培生之妹]
演員: 
白雪
演員: 
施月娘
演員: 
楊渭溪[飾 林伯泰]
演員: 
楊長江
演員: 
歐雲龍
演員: 
周萬生
演員: 
矮仔福[飾 客棧小二]
演員: 
高美玲
演員: 
蘇金龍
演員: 
王丹鳳
演員: 
李敏郎
演員: 
高明慧
演員: 
鮮大王
演員: 
黃碧雲
演員: 
鄭志峰
演員: 
王勇
演員: 
文凱
演員: 
木郎
演員: 
林文
演員: 
矮仔福
監製: 
賴國材
製片: 
賴逸松
攝影: 
吳家駒
攝影: 
吉星影片公司
攝影助理: 
徐德利
錄音: 
王榮芳
錄音: 
台灣省電影製片廠
音樂: 
李國寶
洗印: 
吉星影片公司
剪接: 
南方仁
場務: 
陳義青
道具: 
蔡東星
場記: 
林昌時
燈光: 
單福國
燈光助理: 
鄧萍
服裝: 
林永隆
劇照: 
吳家駒
識別碼
OM_TFI_201811_mpf_000368
出版者
出品者: 
台聯影業公司
發行者: 
台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