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料
典藏者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器身除切鋸扳崩裂與原錛形器功能使用破裂面外,其餘器身均細磨,器身一端帶有一斜刃,應該是原作為錛形器使用,不過因斷裂殘存的刃寬僅有11.91mm,因此,於近斜刃面約12mm 的地方,以四面切鋸的方式,上下切鋸深各約2mm,再將之扳崩裂,形成寬約7mm 的崩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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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身除切鋸扳崩裂與原錛形器功能使用破裂面外,其餘器身均細磨,器身一端帶有一斜刃,應該是原作為錛形器使用,不過因斷裂殘存的刃寬僅有11.91mm,因此,於近斜刃面約12mm 的地方,以四面切鋸的方式,上下切鋸深各約2mm,再將之扳崩裂,形成寬約7mm 的崩裂痕。
長(全器)2.5公分、寬(全器)2.4公分、厚(全器)1.1公分
重量(全器)9.6公克
台灣考古
閃(軟)玉